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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卫健委发文纠正一刀切“停诊”,预测诊所3月底前将全面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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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强调注重防疫同时注重日常诊疗,要求湖北省外地区不得对日常诊疗服务采取“一刀切”停诊。


当前疫情趋向好转,有望在2月中下旬达到病例峰值,诊锁界预计,此文件发布后,各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将在未来1~4周内逐渐恢复日常诊疗工作,3月底之前全国除湖北以外地区将全面开业复诊。


来源:诊锁界



自2019年12月湖北爆发新冠病毒以来,全国已有3.2万余名医务人员来支持湖北武汉,其中1.1万重症专业医务人员负责重症救治,已接近全国重症医务人员资源的10%。


而在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医疗服务受到削弱,出现了诊所、门诊部、口腔、医美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一律停诊的问题,居民的基本就医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许多社会办医机构一时陷入资金断裂危机。


为满足居民基本就医需求,维护疫情期间合理医疗秩序,2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通知》对疫情期间的常规诊疗服务开展强调以下五点:


因地制宜,科学防控,不得搞一刀切“停诊”。


精细化管理,落实非急诊预约、预检分诊、线上问诊等措施,减少交叉感染。


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分类救治。


高度重视感染防控,减少机构内交叉感染。


加强宣传,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1、杜绝一刀切“停诊”,部分地区诊所已开业



《通知》提到,湖北省及武汉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保障肾功能衰竭、肿瘤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患者的医疗需求,保障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必须的急诊服务。


在湖北省以外地区,各地区要紧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不得搞一刀切,不能采取停诊的方式、将日常医疗服务一关了之。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维护合理医疗服务有秩序开展,满足居民医疗需求。


据公开消息了解,根据疫情发展,被叫停的医疗机构的业务恢复也在按需求、分批次逐步进行中。据上海口腔机构知情人士指出,上海地区于2月中下旬,“在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优先评估若干符合防控要求的口腔专科医院,先开急诊并处理确实不能再等待的急需复诊的患者,再根据疫情变化决定是否陆续扩展至规模较大的门诊部,最后再复开较小的门诊和诊所。”


2月15日贵州省宣布对省内交通“关卡”逐步取消,加快复工复产。2月17日,贵州省定点收治机构——贵州省人民医院的新冠肺炎收治病例“清零”,目前该院取消发热病房,恢复科室收治普通患者。


2月15日,浙江省兰溪市宣布个体诊所、门诊部恢复诊疗。2月16日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宣布恢复部分医疗机构门诊诊疗活动,以医院专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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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关于恢复诊疗活动的通知


目前在大部分三线以上城市,社会办门诊所仍处于停诊状态。


诊锁界预计,在未来1~4周内,多地常规医疗机构将陆续开工复诊,2月中下旬各地卫健委将逐步出台医疗机构复工安排和要求,3月底之前全国湖北以外地区完成全面复工。


     

2、全国病例将到峰值,出现临床治疗药物



2月16日,雷神山医院院长王行环表示,在临床观察的几个点来看,真正的疫情拐点已经到来,现在里面消耗的很多都是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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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病例总数在下降,确诊患者很多来自存量 

图源:流行病学



但从疫情数据来看,拐点是否到达仍应存疑,复旦大学公卫学院教授胡善联表示,拐点判断是否到来主要有四个标准:


累计确诊病例数。如果累计病例数的增长趋向于零的话,说明拐点来了。从15号的数据来看,累计确诊病例数的增长在3%。

新增确诊的病例数是否下降。如果有一天到达了个位数,也能说明拐点来了。

疑似病例在累计确诊病例占比。如果这个数字下降到5%,也是拐点到来的重要标志。

疑似病人数量。如果疑似病人数量到达两位数,那就表示确诊病例到达了峰值,潜伏期患者基本清零。这也说明拐点来了。


2月17日钟南山院士也表示,2月中下旬全国病例数将达到峰值,但并不意味着达到峰值后马上下降。钟南山说,“峰值不等于‘拐点’,疫情还有可能随着务工人员返程再次出现新的高峰。但随着主要大中城市都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好出入人员的检查,因此返程带来新的疫情高峰的可能性不大。


从统计数据来看,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新确诊的病例数已经实现连续14天的下降,新增治愈人数持续6天超过1000人,在出院病人中大概90%左右是轻症,10%左右是重症和危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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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以外地区新增患者确诊曲线较为平缓  图源:流行病学


另外的好消息是来自临床药物治疗。2月15日法维拉韦在浙江药监局获批上市,这是全国首个批准上市的对新冠肺炎具有潜在疗效的药物,可供临床小范围同情给药治疗。


2月17日经科技部证实,“磷酸氯喹是一个上市多年的老药,用于广泛人群治疗的安全性是可控的。基于前期临床机构所开展的研究结果,可以明确磷酸氯喹治疗新冠肺炎具有一定疗效。”专家组一致推荐,或将纳入第六版诊疗指南中。


此外,中医药方“清肺排毒汤”对治疗新冠肺炎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和救治前景。此前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曾联合发文向全国推荐使用“清肺排毒汤”。目前,10个省57个定点医疗机构的701例使用清肺排毒汤的确诊病例纳入观察,其中有130例治愈出院,51例症状消失,268例症状改善,212例症状平稳没有加重。


根据国务院发布会17日的最新消息,临床研究显示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是对重症、危重症非常有效的重要手段,具有安全性和一定疗效。当前已经有超过10位危重症患者接受新冠特免血浆治疗。




3、医疗机构如何开展常规诊疗?



“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综合来看疫情处于趋势性好转,但作为医疗机构,开展诊疗需做到零误差、零容错。任何程度的风险因素,对社会办医机构来说都是必须审慎考虑的。


▍ 精细管理,做好医疗秩序的组织安排


特殊时期,要做到医疗资源精细化管理,通过测算各临床科室患者的就医需求,以及可调用的医疗资源,包括可参与的医护人员、防护物资数量、可接待门诊量等都应考虑在内,及时进行合理分配、调整,让现有医疗资源有效利用最大化。


预约制间隔就诊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


加强门诊患者预检分诊,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


合理有效发挥医联体作用,对于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医疗机构,可以完善执行分级诊疗,将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至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就诊。


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加强线上就医指导,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


▍ 分类救治,切实保障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


急危重症,确保急诊急救。对于急危重症患者,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确保急诊急救工作安全开展。


慢病患者,延长用药,远程指导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


定期重症患者,保障接受不间断治疗。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原则上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提供的,应引导至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备相应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接续承担。


孕产妇儿,落实指导。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要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择期手术,因地制宜。对于等择期手术患者(如部分医美、口腔、眼科手术等),要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争取获得患者的理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手术时间。


▍ 强化感染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高度重视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指南的落实,将标准预防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贯彻落实。


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应当全部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落实机构内感染防控、发热门诊管理指南要求。不仅要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的管理,还要加强其他非重点部门和普通病区的管理,及时将发热患者与普通患者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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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


全面落实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做好相关制度和流程管理。指导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通过多种举措,减少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 加强宣传,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多渠道告知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客户端等形式加强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预约患者做好管理。对于已经预约,但确因疫情防控需调整就诊计划的患者,医疗机构要及时、逐一进行电话等形式的沟通,调整就诊时间或指导患者就近接受医疗服务,取得客户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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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诊锁界综合整理   

//编辑:太白(lzxx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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