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逼近“倒三角”!黑龙江出台19条新政,鼓励中医养老、托育医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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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21:00
2001
玉衡
9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其中表明,黑龙江的人口结构严重失衡的现状。截至目前,黑龙江省的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6.8%,0—3周岁婴幼儿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1.19%,对养老和托育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方案》提出促进中医养老、旅居康养、托育医一体化等一系列解决办法,总结亮点如下:▶ 目标:到2026年,全省养老床位供给总量达到25万张以上;全省各类托育机构托位总量达到13.44万个以上;▶ 医养结合:构建“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护理院—基层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业)提供医、食、住、游、购、娱、学等于一体的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圈,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模式;▶ 中医养老:按照“医、护、康、养”一体化新模式,着力打造融合医疗、照护、康复、养老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医疗养老机构;鼓励开发以五味子、刺五加、黄芪、西洋参等药食同源的保健食品;重点打造4个中医药小镇,建设3—5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智慧养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互联网+护理服务”;拓展智慧医疗、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 社区托育:到2023年,各县(市、区)每十万人至少建设1个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十万人以下的可依托社区、妇幼保健院、幼儿园等多种形式开展托育服务;探索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场地引入社会性专业机构举办社区普惠托育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促进托育医一体化;▶ 托育建档:推动医疗机构对婴幼儿照护提供技术指导,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普及电子健康卡应用;▶ 人才培养:引导有条件的本科高校和职业学校开设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幼儿保育等专业(课程),依托“医养康养”“生态康养护理”“康养康育”等高水平高职专业群体,持续加大养老托育人才培养力度。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工作部署,推动我省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21年底,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到2204家,养老床位总量达到19.98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46%,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7%,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3%。截至2022年3月底,全省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到1887个,托位总数达到30947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0.99个。养老托育服务业态加快发展。养老与旅游、医疗、教育等加速融合发展,全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达到131家,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1.52%,社区老年教育办学机构达到2750个,近三年累计培训120万余人次。云计算、大数据、5G等技术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加快应用,涌现出一批智能护理设施、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治疗设备生产企业,22户乳粉企业接入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康养品牌效应持续扩大。创新建立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叫响“夏季养老在龙江”旅居康养品牌。先后推出10余条旅游康养产品线路,覆盖全省120个特色目的地,培育打造一批“南病北治、北药南用”健康养老基地和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全省“候鸟”旅居年接待能力达到50万人次。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完善。制定出台一系列涵盖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全省26所本科高校和50所职业学校开设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专业(专业点)127个,25所中职学校与8所高职学校在早期教育等专业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老年照护、幼儿照护等5个“1+X”证书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和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15个。人口老龄化加速演进,养老服务市场需求庞大。从国际看,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全球的新常态,欧盟是全球老龄化最严重的地区,2021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0.8%,官方预测到2025年银发经济规模将达到5.7万亿欧元。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为14.1%,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阶段。据权威机构预测,从2022年开始,我国每年将有2000万的“60后”加入养老大军,到2030年,我国将有近4亿老年群体。“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从11.6万个增加到32.9万个,养老企业数量目前已近37万家。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预测,到2030年我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20万亿元。积极生育政策持续落地,托育服务发展方兴未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我国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撑保障措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我国每千人口托位数要达到4.5个,全国需新增托位400万个,随着支持政策落地,托育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随之涌现。据统计,2021年全国托育服务相关市场主体新增注册量同比增长114.9%。我省人口结构变化明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临双重压力。2021年,我省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6.8%,高于全国2.7个百分点。从2022年开始,我省每年将有60多万的“60后”加入老年人行列,到2030年,我省将有近1000万老年群体。2017年以来,我省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0—3周岁婴幼儿总量从2017年的53.74万人下降到37.2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58%降至1.19%。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临较大挑战,对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省养老托育服务还存在短板,发展质量亟待提升。从养老服务体系看,我省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虽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便利性、可及性亟待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设施陈旧、远远不能满足智慧化、适老化、无障碍需求。从托育服务体系看,我省每千人口托位数大幅低于全国水平,“十四五”实现每千人口4.5个托位的发展目标需新增托位11.88万个,压力巨大。此外,我省缺乏品牌性、连锁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企业),养老托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缺乏竞争力,急需加快培育壮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以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政府兜底保障,积极扩大普惠供给,运用市场化手段满足个性需求,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为建设幸福龙江、推进民生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支撑和保障。到2026年,全面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让群众更好享有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一老一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省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总量、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用品制造等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多元化、多样化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托育服务能力对优化生育政策形成匹配支撑。——养老服务业。到2026年,全省养老床位供给总量达到25万张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标准化养老机构、县(市)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在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巩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5%以上;各类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以上,打造一批品牌化养老骨干服务机构(企业)、培育一批养老用品制造企业、建设一批以银发经济为主题的示范园区。——托育服务业。到2026年,全省各类托育机构托位总量达到13.44万个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各类托育机构的保育人员总量达到21730人以上,公办、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属地化、品牌性、连锁化的托育服务机构(企业),智慧托育服务等新业态实现较快发展。(一)突出发展居家社区服务,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便利性推进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按标准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推动已建成居住区按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强化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衔接。探索居家适老化改造激励机制,引导专业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农村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发展幸福院和养老大院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对接老年人需求,提供就近就便消费服务,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圈。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模式,支持物业企业、零售服务商等提供生活用品代购、照料看护、精神慰藉等定制养老服务。完善城乡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一批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社区助老食堂(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助餐功能,推广邻里互助等助餐模式。引导助洁服务覆盖更多老年人,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引导物业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推进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鼓励家政企业与婴幼儿照护机构合作,发展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养老机构合作,发展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到2026年,力争建成1500个以上家政社区服务网点。推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通过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街道科学育儿指导站等加强对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家庭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探索志愿互助型的家庭式托育,跟进落实国家家庭托育点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我省家庭托育点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二)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