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社会办医机构要做好日常诊疗、加强院感防控、服从本地区统一调度。对于纳入定点医院的社会办医,要选派技术骨干力量参与医疗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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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健委

整理:诊锁界




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医)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控工作中承担着相当重要的任务。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


2月16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对社会办医在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4个方面的要求:

一、做好患者接诊救治工作

二、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

三、强化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

四、全面组织动员社会办医力量


1
做好患者接诊救治工作



做好日常诊疗管理,重点加强门诊预约、网络/电话咨询、手术择期、严格住院患者及家属管理等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开设发热门诊的要规范设置管理并确保有效运行。接诊要注意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发热患者要做好隔离处置工作,疑似和确诊患者要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则及时处置或转运救治,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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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检分诊点设置规范


纳入定点医院的社会办医要选派技术骨干力量参与医疗救治工作。对于重症、危重病例,本单位不能满足医疗救治要求的,应尽快转运到其他救治力量更强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不宜转运的,应请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专家力量给予指导支持。



2
做好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根据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制定工作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和工作流程。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流程及防护视频教程 来源:国家卫健委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严格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


加强门诊和病房管理,有关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分流患者,避免人员聚集。


加强医务人员调配和医用物资储备。正确使用医用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3
强化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



有关社会办医学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通过APP、第三方平台等形式,围绕新冠病毒相关基础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疗方案、医疗机构内感染和个人防护、病例转运、患者费用保障政策等内容,对社会办医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对于医疗服务能力有限的社会办医,可组织专家进行定点指导。


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等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的培训。



4
全面组织动员社会办医力量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控工作,统筹调度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资源。


有关社会办医学协会要加强宣传倡导工作,鼓励社会办医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持续不断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服从统一调度。社会办医不分举办主体、经营性质、类别规模,要统一服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调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用物资调配储备,做好患者接诊救治、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等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编辑观点


节后复工、城际流动,继春节黄金14天全民“宅”家之后,疫情防控进入一个关键阶段。让人振奋的是,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了重症病例比例下降,新增确诊病例下降的趋势。在控疫的好消息之下,部分地区诊所也已恢复日常诊疗工作,开启正常营业。

相应地,国家也开始投入更多精力在社会办医力量的疫情防控和医疗监督上,门急诊预检分诊、即将成为民营医疗机构疫情期间营业的标配,(部分机构还设置了发热门诊),院感防控杀消、线上线下管理门诊病人也显得至关重要。

对社会办医来说,医疗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保障,开业复工,保护好每位医护,对每位患者负责,是社会办医特殊时期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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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健委  诊锁界综合整理

//编辑:太白(lzxx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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