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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特医诊所”被查!开办中医诊所,这两点不可不知!!


近日,苍南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进行非法行医巡查时发现在一个小道的街面有家“新”备案的中医诊所,门口挂着显眼的“中国特医 温州刘氏生命医学研究院”广告牌 ,里面配备中式桌子、诊椅。

本文来源:苍南县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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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研究院引关注,竟是无证诊所



乍一眼,这是家由名老中医坐镇的正规中医诊所。然而,当卫生执法人员踏入该“诊所”时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现场检查过程中,该“中医诊所”的老中医称自己原系某医院的职工,现已退休,为了发挥余热,服务群众,开了这家“诊所”,但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医学相关的资格证书或者职称。


卫生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以及患者进行询问调查,并对该场所进行了取缔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执业活动。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将给予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中医诊所虽然实行的是备案制,但切记要取得中医相关资格并经备案才能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02

开中医诊所,两点不可不知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统计数据,2019年,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了近5000个,当前创办中医诊所的热情不减。但开办中医诊所合规运营需要明确关于备案制的规定。


中医诊所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以医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早年部分地区卫生监督部门,对于超范围执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许多中医诊所不规范经营,超范围执业常有发生。如今医疗行业在执业规范化、医保监督严格化两项大力动刀,开业中医诊所需要谨记合规经营。


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


第五十六条 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中医诊所炮制饮片或开展院内制剂,一定要备案,从以上规定可见,相关监管部门对惩治力度还是非常之大,饮片及设备没收、罚款事小,一旦被认定为生产假药、禁止中医药准入5年,这些将直接影响中医诊所的社会口碑。



//来源:苍南县卫生监督

//编辑:太白(lzxx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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