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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理解消费医疗吗?


为消费医疗划定边界意义不大,因为消费医疗的边界会随着国情的发展而改变,但对消费医疗本身进行研究,却是意义深远,它关系到相关的政策如何制定,以及全社会如何看待消费医疗的行业。
来源:丽格李滨
作者:李滨

我们是否真的看懂了“消费医疗”?

对医疗的消费属性研究是有意义的,它有助于行业政策的制定者有针对性地发布切实可行的法规,让从业者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让就诊者更加理性寻求和接受医疗健康服务。


01模糊的边界



“基本医疗”和“消费医疗”的界限,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相应的调整。当然,有的时候,它们的边界甚至是模糊的。

没有一个国家的医疗政策是一模一样的,都在从不同的角度和国情进行探索,但是目的都一样,为了让民众过上更加健康幸福的生活。

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同,我们很难说哪个国家的政策更好,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国情,并有利于国民福祉。

很多学者或专业人士,都试图对消费医疗的边界进行划分,但是它的边界总是模糊不清的。至今仍然没有公认的消费医疗定义。

专家指出,医疗行为的消费属性可以从支付方对“疾病类别”的视角来判断。例如,医疗保险偏向于支付疾病诊疗类服务,对为了提高生活品质的医疗服务,就偏向于共同给付或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这也许是保险眼中的消费医疗了。然而这种划分并非黑白分明、一清二楚,它还和医保支付能力、人们的价值认知、以及政策制定者的判断有关。

但是完全从支付手段来划分,还不能区分出消费医疗与高端医疗服务。例如英国采用的是政府向私人医生采购服务的方式,医生们一边在公立医院上班,一边经营自己的小诊所。病人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但是候诊时间过长,如果想要提前,可以选择私立医疗机构,但是很贵,没钱的人消费不起。这听上去似乎也是消费医疗,但的确是看病。你消费的,可能是提前就医的便利,买的是时间。

国内的协和医院设有国际部,大多数医院都设有特需部,为了让有经济实力的人,可以在相对便捷和舒适的环境里提前就诊。这些地方的挂号费可以贵出几十倍,而且基本医疗保险不管,但商业保险覆盖或覆盖一部分。

因此,单纯用“疾病类别”来划分消费医疗的边界,是不科学的。疾病医疗里的消费医疗部分,或许可以用“高端医疗服务”来定义。

相对于“消费医疗”,另一边的概念是什么?有很多称呼:严肃医疗、疾病医疗、基础医疗、基本医疗、公费医疗等。我唯独不太理解为什么会出现“严肃医疗”这个名词,是不是还有不是很严肃的医疗行为呢?

“公费医疗”是历史的产物,曾经是只对国家干部的特殊待遇,而且根据级别的不同,享受的报销比例也不同。现在,这个政策已经被全民医保取代了。

从那些出现过的名词里,挑出一个最合适的,我想还是用“基本医疗”比较贴切,意思是面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行为。

由此,“消费医疗”就是那些为了提高生活品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服务的医疗行为。

“基本医疗”和“消费医疗”的界限,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相应的调整。当然,有的时候,它们的边界甚至是模糊的。



02为什么在中国要提出“消费医疗”的概念?



根据我们的国情,要想让消费型医疗健康发展,将其与基本医疗加以区分,势在必行。

中国的医疗体系比较复杂,既有体制的差别,也有政策的差别。

按照所有制的不同,中国的医疗机构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有部委直属、省市直属、院校直属、企业直属、部队直属的不同;民营医院有社会资本办医、公有民营、中外合资等的不同。

不同所有制的医院,享受的政策是不同的。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于是,开始有了中国医疗机构的第一次分类:将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区分开来,成为两类不同的医疗机构。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做这样的分类管理。

2000年原卫生部《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取不同的财政与税收政策,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单从这种规定上完全看不出来与一般社会企业的区别,完全是按照企业性质进行管理,所以,民营医院要取得两块牌照,一块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的,另一块是监督管理部门发的。当然,市场化的企业,就是可以盈利为目的,只要遵纪守法即可。这是中国特色。

而公立医院则是不必纳税,也享受政府的财政拨款,以公益性目的为主,与民营医院完全不同。

后来,有专家想将中国的医疗机构进行第二次分类,即分成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这个观点是张斌提出来的,他当时还是原卫生部的官员,但是这种分类方法未获采纳。他现在是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的会长。

如果按照支付的维度,还有可以分为医保支付与非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因为有些民营医疗机构也会开设非营利性医疗项目,便可以获得医保资质与份额,在同一家机构里实行“一国两制”。

近年来,消费医疗呈现上升趋势,有声音提出希望将“消费医疗”从医疗体系中分离出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最高法院在审理医美纠纷的案例里明确说,因为就医者的就医目的是为了提高生活品质,追求美好生活,具有消费属性,所以,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等于确认了“消费医疗”的存在,它不仅要适用医疗管理的行业法律法规,还要适用消费类的法律法规,由此可以看出,消费型的医疗行业所受到的管控模式是复杂的,比基本医疗受到的管控要多得多。

消费型医疗也被许多公立医院开展,但是一旦出现纠纷,是否也会照此办理?是否也会要求公立医院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退一赔三”呢?目前尚不得而知。因为公立医院没有盈利性的要求,所受的监管与民营医疗是两个体制,所以,万一出现“退一赔三”的司法审判结果,这个钱由谁来出?对于收支两条线的公立医院来说,是否等于“国家赔偿”呢?

另一个问题是,消费医疗背着比基本医疗更多的法律法规,但是盈利模式却没有被规定出来,完全按照基本医疗的管理体系,势必催生不规范行为的发生。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经常会出现多个部委联合整顿的行业现象,其实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国情不同,管理模式自然也不同。西方国家虽然并没有将消费医疗单独分离出来,但是人家的医疗行业管理也并没有公立私立之间的政策鸿沟;另外,责任主体也不尽相同,欧美国家的医疗责任主体以医生为主,中国则是以医院为主;美国允许医生个人为自己做广告,中国则绝不允许医疗广告中出现医生形象;韩国的医生责任保险是强制性的,而中国的则刚刚起步。根据我们的国情,要想让消费型医疗健康发展,将其与基本医疗加以区分,势在必行。



03“消费医疗”的发展有助于综合国力的提升



毕马威全球医疗委员会主席MarkBritnell写了一本书《寻找完美医疗卫生体系》,提及《柳叶刀》的研究:健康改善对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直接影响方式。

01
据称一个来自梅奥的研究结果 

我们经常可以在网上或文章里看到这样的举例:据美国的研究结果,凡是接受过医疗美容治疗的女性,平均寿命延长10年。这是一个让人振奋却有些怀疑的论断。后来我在网上查询了多次,有文章说这是美国梅奥诊所的跟踪调查。梅奥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医院,如果真的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应该是有一定根据的。

他们跟踪了数百位女性,后来统计这些人的寿命,凡是做过医美的,的确是比没做过的多活了十来岁,这只是一个统计学的结果,而且这些女性都是在60多岁接受的医美治疗。中国女性到了60多岁的时候,都在帮子女带孩子,很少有去做医美的,而老年女性在接受了医美治疗之后,心情愉悦,心理健康,导致她们多活了不少年。如果是更年轻的人呢?是不是也具有相同的意义?

02
人均寿命与综合国力的关系 

毕马威全球医疗委员会主席MarkBritnell写了一本书《寻找完美医疗卫生体系》,提及《柳叶刀》的研究:健康改善对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直接影响方式。据估计,预期寿命每增加一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可上升4%。对于国家来说,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将提升其竞争力、经济表现和产出,从而为发展创造出良性循环。

我们假定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并完全适合于我们的国家,那么消费型医疗带给人们的预期寿命延长便有了深远的意义。

消费医疗完全是为了生活乃至生命质量提升而做的消费者主动的自我干预,以医美为例,患者自己做出决定,然后与医生一道规划自己的形象,并对内心与精神状态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从而提升了预期寿命。

“樊登读书”里有个小视频,他说找了一拨参加抑郁症对比研究的人,给其中的一半注射了肉毒素,皱纹没有了,然后测查抑郁症指数,注射过肉毒素的人好了50%,他们的心情比原来好了一半。这样的结果,对生活质量与生命长度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04努力为消费医疗划出边界



观察消费医疗与基本医疗到底有什么不同?或许是真正有意义的事。

有不少人试图为消费医疗制作定义。

在朋友圈里看到一则视频,将消费医疗定义为:“消费者为了美好生活的需要,讲究医疗过程的体验、功能与功效价值的医疗的,不依赖医保生存的医疗服务。”显然是不够全面的,这里的“功效”概念对应的是“疗效”。难道消费医疗就不讲疗效了吗?“不依赖医保生存”,也只是对现象进行了一番解释而已,并没有触及事物的本质。

我曾经和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读博士的医疗管理行业专家张琨先生讨论过这个话题。张琨也发来了他对消费医疗的思考。见下表。


研究消费医疗的意义何在?

我后来萌生了一个想法,费劲地为消费医疗划定边界其实意义不大,因为消费医疗的边界会随着国情的发展而改变,但是对消费医疗进行研究,却是意义深远,它关系到相关的政策如何制定,以及全社会如何看待消费医疗的行业。

观察消费医疗与基本医疗到底有什么不同?或许是真正有意义的事。

01
消费医疗与基本医疗的目的不同 

基本医疗是为了看病,消费医疗是为了提升生活品质,所以,最关键的指标是:消费者在主动选择并接受了消费医疗之后,是不是真的提升了生活品质?如果没有能够提升,反而成了伤病员,那么消费者肯定是不答应的。

就医目的不同,往往让业内外人士以为,消费医疗并不是刚需;由此,非刚需的医疗项目,肯定不如基本医疗那么重要;再向下推论,不重要的医疗项目一定不像重要的医疗项目那么高级。这种认知上的误区,却是全社会共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消费医疗问题多多、纠纷多多的原因。

02
消费医疗的医生绝大部分来自基本医疗 

从世界范围看,从事消费医疗的医生,之前绝大部分都是从事基本医疗的医生,他们先拥有了疾病医疗的临床经验,然后从事消费医疗。没有人追问过这个问题:消费医疗比疾病医疗更低级还是更高级?更难还是更简单?或许这种比较是荒唐的,基本医疗与消费医疗本无高下之分,只是就医者的期望值不同而已。

有人片面地认为美容外科是整形外科的分支,这种观点并不正确。整形外科医生从事美容外科固然是顺理成章,但是眼科医生做双眼皮、耳鼻喉医生做鼻整形,同样出过许多大家。消费医疗,特别是医美,医生的来源十分复杂,他们转岗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是否需要经过专科医生培养的过程,目前没有定论。

03
消费医疗更不容许犯错误 

正因为消费医疗并不是刚需,而是依附于其他刚需存在,比如对社交、心理、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所以,它容不下太多的错误,因此,消费医疗必须是保守而谨慎的医疗行为,尽量不要出现不满意后果。

怎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消费医疗行为不出错?应该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

第一,严格而健全的法律法规。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对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的产业,都会有严密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其行为。问题是消费医疗这行业本身并不大,所以政府为它制定尽可能详尽的法规,成本与效应之比不那么合算,这也就是为什么只能借用基本医疗法规的原因。

第二是得要有好大夫。这并非泛泛而谈,而是制度意义上的整体医疗水准,既有临床技术上的高要求,还要有美学与心理学的专业造诣。专科医生培养制度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保障,只是我国目前尚未开展。

第三是道德层面的要求。它不仅仅要求从事消费医疗的医护人员具有较高道德意识,而是达到全民共识,包括政策制定者、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目前的国情,谈这个问题还为时尚早。

04
消费医疗只能是市场化的路线 

既然是消费医疗,而且支付方都是自费,就医者拥有绝对选择权,那么这类医疗行业就完全应该走市场化的路线。公立医院理应逐步退出消费医疗,专注于公益性的基本医疗,这本来是公立医院的使命,但是几乎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涉足消费医疗项目,而公立医院的消费医疗项目,与私立机构处于完全不同的政策环境之下,形成行业管理控的双标;甚至让公立医院的医生出面管理行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也是行业乱象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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