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命名文章正文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未命名 2017年05月15日 14:31 8453 林风


导语:我国的基础医疗机构,除了诊所、门诊、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还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康主要是公办,也有少量放开给予民办,深圳的二类社康鼓励力量举办,三类社区健康服务站,不限举办主体,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鼓励全科医师本人开业举办。


社会办医开始大力筹办诊所门诊时,也要充分给自己定好位,如何跟以国家队为主力的社康中心做差异化,在品牌、产品、服务、客户期许和技术等方面需要精细化设置和运营!所以即使只办诊所和门诊类,随时了解国家的社康政策也很重要,并且未来政府很有可能会购买一定量的民营医疗的基础医疗服务,在政策来之前,就要靠自己去“悟”了。


timg.jpg



附件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分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健康服务站


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康中心)

 (一)一类社康中心。

1.一类社康中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建筑与环境。

(1)符合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人性化环境要求,因地制宜绿化、美化。

(2)在儿童保健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3)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条件的区域可将面积扩大至2000平方米以上,其面积应与申请的功能科目相匹配。

(4)房屋建筑设计的有关内容和室内装修应符合社康机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医疗用房、公用门廊、地面、墙面等应便于清扫、冲洗、不污染环境。出入口、坡道、厕所等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并应有防滑措施。坡道、厕所等应设置扶手。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医疗用房有条件者应设电梯。

(5)对废弃物的处理应做出妥善安排,并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废物和污水进行管理。应及时将医疗废物送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本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洁污、医患路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

(6)主要业务用房应配备空调设施(如是中央空调应为非风道式)。供水、供电、制冷、消防等设施齐全。

3.功能单元设置。

(1)临床科室。

①全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5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中医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③专科医生工作室:包括内、外、妇、儿、中医专科医生工作室,不少于2科,每科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④口腔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康复理疗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设理疗按摩床,床位不少于4张,床位间应有帷帘相隔。

⑥抢救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⑦治疗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⑧处置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⑨候诊室(区):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⑩观察室(区):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⑪注射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⑫换药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⑬预检分诊室(台):可设单独房间,也可在大厅设预检分诊台。

(2)预防保健科室。

①计划免疫规范门诊、预防接种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应设置候种室(具备宣传教育、反应观察等功能)、预检室(具备登记、查体、咨询等功能);实行候种室、预检室、接种室、资料档案室等功能分室,各室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且室内布局合理。接种室内应一苗一台,相对独立,分台接种,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疫苗与药品保管设备。

②儿童保健室:业务用房不少于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③妇女保健室:业务用房不少于3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设置妇科检查治疗室、围产期保健室、计划生育指导室各1间,并设简易观察床。

④健康教育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的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3)医技及其他科室。

①检验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8平方米,一般应设有临床、生化、细菌检验,室内安排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

②B超室和心电图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③药房:有条件者可中西药房分设,无条件者两者合并。药房分设者使用面积各间不少于16平方米,合设者不少于30平方米。药房位置应与收费邻近。有条件者应设中药煎药室。贵重药、剧毒药、麻醉药、限制性药品应有安全贮藏处。

④培训教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⑤库房: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⑥医疗废物暂存间: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各科室应设有相关的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保护个人隐私的科室,如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妇女保健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内应设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4.床位。

有条件的社康中心可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配置,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功能为主的床位,宜按每床不超过25平方米增加使用面积。

5.人员配置。

(1)至少有1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者按照每万服务人口配置3.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在本社康中心的不少于10名;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置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2名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至少有2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其中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在本社康中心的不少于1名;2名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2)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精神病防控均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各专职人数不少于1人;药剂师不少于3人;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配备3名专职或兼职的康复治疗师;至少配备1名健康管理师,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内、外、妇、儿、中医的专科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周定期在社康中心开展诊疗服务。

6.设备配置。

(1)诊疗设备。全科诊疗仪、家庭医生移动医疗一体机系统、高频易用胶片观察灯、多功能诊查床、听诊器、全自动血压计(成人、儿童)、快速体温测试仪、眼底镜、观片灯、自动体重身高计、便携式监护仪、简易呼吸器、留观床、雾化器、出诊箱、治疗推车、简易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静脉输液泵、手推式抢救车、简易呼吸器、气管插管设备、吸痰器、AED(全自动除颤仪)、多功能车床等急救设备,微波治疗仪、多功能氦氖激光治疗仪、空气波压力治疗仪、红外治疗仪、脉冲磁治疗仪、光子治疗仪、震动排痰仪等及全科诊疗工作中其他必须的常用设备。

(2)中医药服务、理疗设备。电针仪、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微电脑颈椎牵引椅、多功能牵引床、按摩床、TDP灯、频谱治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电脑超短波治疗仪。

(3)辅助检查、消毒设备。心电图机、多功能监护仪、彩色超声(开放标准影像格式接口)、三目显微镜、离心机、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五分类)、尿常规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仪、C反应蛋白检测仪、经皮黄疸检测仪、电解质分析仪、电子阴道镜、药品保存冰箱、骨密度测定仪、检验用恒温箱、检验用加样器(10-500微升)、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等。空气消毒机、立式消毒柜等必要消毒设备。

(4)预防保健设备。妇科多功能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胎心仪、产后访视包、婴幼儿智能体检仪、儿童磅秤、视力检测灯箱(成人型、儿童型)、听(视)力测查工具、疫苗冷存电冰箱、疫苗转运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固定/可移动)、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5)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平板电视、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条码打印机(配扫描枪)、交换机、便携式投影仪、门诊手术单头无影灯、健康教育及教学影像设备、计算机及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系统、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复印传真一体机、电话、机柜等通讯设备,“身份证-医保卡-健康卡”一体读卡器、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全科医师、护士培训所需要模型及培训设备;安防系统、电子叫号系统、医用液晶显示器、微波炉、榨汁机、抽湿机、氧气瓶、碎纸机。

(6)选配设备。电动吸引器、多功能车床、可视人流机、简易供氧设备、中药熏蒸机、煎药机、慢病管理互动控制设备、互联网远程动态血压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电子血压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血糖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心电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排尿日记、尿流量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血氧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母胎监测终端、数字摄像系统、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多功能氦氖激光治疗仪、超低温冰箱、易用液晶显示器、电子阴道镜数字成像系统、口腔综合治疗仪、口腔专用消毒设备、口腔影像设备、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仪、智慧自助式健康亭、视力筛查仪、机柜、UPS不间断电源、X线机、直接数字平板X线成像系统(DR)。

(7)网络通讯设备。虚拟专用网络(VPN),带宽不低于25M。其他网络通讯设备符合社康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


(二)二类社康中心。

1.二类社康中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与其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建筑与环境。

(1)符合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人性化环境要求,因地制宜绿化、美化。

(2)在儿童保健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3)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面积应与申请的功能科目相匹配。

(4)房屋建筑设计的有关内容和室内装修应符合社康机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医疗用房、公用门廊、地面、墙面等应便于清扫、冲洗、不污染环境。出入口、坡道、厕所等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并应有防滑措施。坡道、厕所等应设置扶手。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医疗用房有条件者应设电梯。

(5)对废弃物的处理应做出妥善安排,并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废物和污水进行管理。应及时将医疗废物送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本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洁污、医患路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

(6)主要业务用房应配备空调设施(如是中央空调应为非风道式)。供水、供电、制冷、消防等设施齐全。

3.功能单元设置。

(1)临床科室。

①全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3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②中医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③专科医生工作室:根据业务实际需求设置专科医生工作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④康复理疗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理疗室应设理疗按摩床,床位不少于3张,床位间应有帷帘相隔。

⑤抢救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⑥治疗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⑦处置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⑧观察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⑨注射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⑩换药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⑪预检分诊室(台):可设单独房间,也可在大厅设预检分诊台。

(2)预防保健室。按需配置。

①计划免疫规范门诊、预防接种室工作用房设置使用面积不少于65平方米,应设置候种室(具备宣传教育、反应观察等功能)、预检室(具备登记、查体、咨询等功能);实行候种室、预检室、接种室、资料档案室等功能分室,各室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且室内布局合理。接种室内应一苗一台,相对独立,分台接种,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疫苗与药品保管设备。

②儿童保健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③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④健康教育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疾病的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3)医技及其他科室。

    ①检验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一般应设有临床、生化、细菌检验,室内安排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

②心电图室(必配)和B超室(选配):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③药房:有条件者可中西药房分设,无条件者两者合并。药房分设者使用面积各间不少于16平方米,合设者不少于30平方米。药房位置应与收费邻近。有条件者应设中药煎药室。贵重药、剧毒药、麻醉药、限制性药品应有安全贮藏处。

④库房: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⑤医疗废物暂存间,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各科室应设有相关的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保护个人隐私的科室,如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妇女保健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内应设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4.人员配置。应与申报开展的服务项目的需求相符合。

(1)至少有9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者按照每万服务人口配置3.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在本社康中心的不少于5名;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在本社康中心;至少有1名中医师。

(3)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精神病防控均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各专职人数不少于1人;药剂师不少于1人;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康复治疗师;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4)开设专科工作室的机构,有专科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周定期在社康开展诊疗服务。

5.设备配置。应与申报开展的服务项目的需求相符合。

(1)诊疗设备。全科诊疗仪、高频医用胶片观察灯、多功能诊查床、听诊器、全自动血压计(成人、儿童)、快速体温测试仪、自动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急救箱、供氧设备、便携式监护仪、简易手术设备、吸痰器、眼底镜、简易呼吸机、AED(全自动除颤仪)、留观床、超声雾化器、门诊手术单头无影灯、静脉输液泵、治疗推车、抢救车。

(2)中医药服务、理疗设备。电针仪、按摩床、TDP灯、频谱治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电脑超短波治疗仪。

(3)辅助检查设备、消毒设备。心电图机、彩色超声(开放标准影像格式接口)、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五分类)、观片灯、血糖仪、三目显微镜、离心机、检验用恒温箱、检验用加样器(10-500微升)、骨密度测定仪、药品保存冰箱、抽湿机、C反应蛋白检测仪。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空气消毒机、立式消毒柜。

(4)预防保健设备。妇科多功能检查床、产后访视包、婴幼儿智能体检仪、胎心仪、儿童磅秤、视力检测灯箱(成人型、儿童型)、疫苗冷存冰箱、疫苗转运箱、紫外线灯(固定/可移动)、冷藏包、经皮黄疸测试仪。

(5)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平板电视、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条码打印机(配扫描枪)、交换机、便携式投影仪、电子叫号系统、针式打印机、微波炉、榨汁机、身份证-医保卡-健康卡一体读卡器、氧气瓶、急诊生化分析仪、安防系统、扫描复印传真一体机、碎纸机、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系统、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6)选配设备。电动吸引器、多功能车床、简易供氧设备、多功能牵引床、微电脑颈椎牵引椅、中药熏蒸机、慢病管理互动控制设备、互联网远程动态血压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电子血压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血糖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心电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排尿日记、尿流量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血氧监测终端、互联网远程母胎监测终端、微波治疗仪、全自动血液电解质测定仪、医用液晶显示器、口腔综合治疗仪、口腔专用消毒设备、口腔影像设备、智慧自助式健康亭、机柜、UPS不间断电源、空气波压力治疗仪、红外治疗仪、脉冲磁治疗仪、光子治疗仪、震动排痰仪。

(7)网络通讯设备。虚拟专用网络(VPN),带宽不低于25M。其他网络通讯设备符合社康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


    二、社区健康服务站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与其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建筑与环境。

1.符合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人性化环境要求,因地制宜绿化、美化。

2.在儿童保健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3.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面积应与申请的功能科目相匹配。

4.房屋建筑设计的有关内容和室内装修应符合社康机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医疗用房、公用门廊、地面、墙面等应便于清扫、冲洗、不污染环境。出入口、坡道、厕所等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并应有防滑措施。坡道、厕所等应设置扶手。

5.对废弃物的处理应做出妥善安排,并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废物和污水进行管理。应及时将医疗废物送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本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洁污、医患路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

6.主要业务用房应配备空调设施(如是中央空调应为非风道式)。供水、供电、制冷、消防等设施齐全。

(三)功能单元设置。

社康站应至少设置以下科室:全科诊室、治疗处置室、抢救室、医疗废物暂存间、中西药房,消毒供应室(如果不设消毒供应室,消毒物品必须由已通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合格的消毒供应室、中心提供,并设无菌物品存放间)等。有需要的站可设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

(四)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应与申报开展的服务项目的需求相符合。

1.至少有3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者按照每万服务人口配置3.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在本社康站的不少于2名;每名执业医师按照1:1的比例配备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2.其他人员需符合开设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

(五)设备。配备设备应与申报开展的服务项目的需求相符合。

1.诊疗设备。全科诊疗仪、高频医用胶片观察灯、多功能诊查床、听诊器、全自动血压计(成人、儿童)、快速体温测试仪、自动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急救箱、供氧设备、简易手术设备、便携式监护仪、眼底镜、简易呼吸机、AED(全自动除颤仪)、留观床、超声雾化器、治疗推车、抢救车。

2.中医药服务、理疗设备。TDP灯,必要的理疗设备。

3.辅助检查设备、消毒设备。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五分类)、观片灯、血糖仪、药品保存冰箱、抽湿机。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空气消毒机、立式消毒柜。

4.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平板电视、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条码打印机(配扫描枪)、交换机、门诊手术单头无影灯、电子叫号系统、针式打印机、微波炉、榨汁机、静脉输液泵、身份证-医保卡-健康卡一体读卡器、氧气瓶、急诊生化分析仪、安防系统、扫描复印传真一体机、碎纸机、抢救车、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系统、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5.选配设备。产后访视包、婴幼儿智能体检仪、胎心仪、儿童磅秤、视力检测灯箱(成人型、儿童型)、疫苗冷存冰箱、疫苗转运箱、紫外线灯(固定/可移动)、冷藏包、经皮黄疸测试仪、电动吸引器、吸痰器、简易供氧设备、多功能牵引床、微电脑颈椎牵引椅、频谱治疗仪、微波治疗仪、机柜、UPS不间断电源、空气波压力治疗仪、红外治疗仪、脉冲磁治疗仪、光子治疗仪、震动排痰仪。

6.网络通讯设备。虚拟专用网络(VPN),带宽不低于25M。其他网络通讯设备符合社康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


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注: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在今天的另一篇文章里。


诊锁界》深圳诊所系列




发表评论

诊锁界Copyright ©诊锁界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16085361号 Z-BlogPHP强力驱动 商务合作:天市 198 6770 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