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经过两年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正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部法律将是接下来基础医疗卫生领域的宪章,势必将影响接下来行业发展的方向。
来源:诊锁界综合整理
立法鼓励社会办医
第二十九条: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第四十条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
第三十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第四十条: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一条: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
多款条文修改更加符合基层实际
多项改革成果写入法律
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第三十一条 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居民签订协议,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需求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发展长期护理保险
明确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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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社 屈婷、田晓航
// 编辑:玉衡 · Ju_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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