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改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第二,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乙类乙管”意味着对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分高低风险区,分级分类收治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这意味着大规模封控、核酸、密接、高风险等即将成为过去式。
第三,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当前的传染性,以及国内多个混合毒株的流行状态,卫健委制定了包括以下主要措施:
1、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
2、完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物和检测试剂准备;这个部分,国家卫健委特别强调,要做好治疗病毒感染的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解热、止咳等)、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的准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日常用量动态储备医药物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的15-20%动态储备相关医药物资。
3、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在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的准备上,包括要求配备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也要开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将加强,实现发热门诊的“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国家卫健委2023年3月1日实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单元视觉设计标准》
4、调整人群检测策略。
5、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对医疗机构而言,将全面实行发热患者基层首诊责任制,基层医疗机构要密切监测病毒感染与高龄合并基础病人群、重症风险感染人群。确定了“无症状、轻症、普通病例、基础病病例、重型病例、危重型病例”等患者类别,提出“居家自我照护——亚定点医院治疗——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三级医院治疗”的分级分类治疗方案。
6、重点人群的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7、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鼓励其他机构与医疗机构建设救治的绿色通道。
8、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依托县域医共体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
9、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10、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
11、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
12、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即可入境。取消入境核酸和集中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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