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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购买“四类”药品不设限,北京诊所不再报送发热患者信息……诊所是否面临放开?

资讯 2022年12月07日 15:52 1598 玉衡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多地发布药店可正常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感冒类药物,据诊锁界获悉,北京地区也发布文件暂停诊所关于“发热等十一条症状”的就诊人员登记、追访、随访与信息上报,对广大诊所从业者而言,政策调整信号明显,行业即将迎来回暖。
来源:医学界基层医声/诊锁界
编辑:宋昆仑/太白



01不得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药



“居民在药店或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需要提供核酸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12月以来全国多地发布了如上通知。突然取消实名登记,是根据近期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迅速调整的。

在12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中提到,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四类药品”包括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也可称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四类药品”的功能主治主要针对发热、咳嗽、乏力等,这些症状和新冠肺炎病毒引起的初期症状相似。


按照一些地方此前规定,到药店或者在线上买药的时候,触发“购买四类药品登记”的填写实名信息,就意味着所购买的药品是“四类药品”,需要在购药后7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否则会被健康码予以弹窗提示。


取消登记无疑是基于新冠病毒特征的变化以及民众激增的药品购买需求等现状而调整的。尽管“四类药品”品种有很多,以北京为例,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下发“四类药品”参考目录中,药品包括小柴胡颗粒、秋梨润肺膏、炎可宁片等645种,但据“第一财经”等媒体报道,在取消当日,一些中成药药品就已脱销,多数药店已显示缺货,一些解热镇痛及抗炎等作用的非处方药已售罄,库存同样告急。



02政策疑松动,基层诊所迫切希望“放开”




“仅仅药店取消药品登记恐怕是不够的,如果想让药品被充分利用起来,还是得发挥医生的作用。”河南省医师协会乡村卫生分会会长杨文杰称,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使用药物肯定要优于患者自行服药的。


自行服药想法得到了一些专家的否定。12月4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病科主任盛吉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要根据网上的一些信息,不加分辨地自行吃药,以免耽误治疗”。前不久,深圳在召开新冠防控发布会时,也通报了自行购药服药延误治疗新冠的案例


如果出现发热、疼痛等相关症状,第一选择还是就诊,目前,从三甲到基层,多个医疗机构都设有发热门诊,且一些地区仍在扩容。


一名村医透露,目前诊所和村室还是没有放开“四类药品”销售,自相关药品监测管理以来,这类药物已经进行封存,有些药品甚至已经过期进行处理。


“如果允许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假如还能进一步考虑将新冠疫情‘降级管理’的话,是不是应该考虑把村卫生室和诊所也放开?毕竟感冒发热,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此类患者占到基层诊疗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加上经过三年疫情中的培训和磨炼,他们处理这类症状并及时分诊可能会得心应手,让老百姓也多了更多便利。”一名乡村医生管理者称。


据诊锁界获悉,一份来自北京卫健委12月6日《关于调整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北京地区将暂停全区域诊所诊疗人次的日报工作暂停诊所对发热等11类症状就诊人员的信息登记、追访、随访及信息报送工作。

就北京地区暂停相关症状患者登记、报送这一行为而言,某种层面意味着国家对基层诊所关于“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禁止接诊的政策或许正处于调整阶段在12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中提到,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期待在当前逐步放开的新形势下,关于基层诊所接诊的具体调整政策在不久能有明确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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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医学界基层医声/诊锁界
// 本文编辑: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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