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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师被取消?人社部取消这5项职业资格,事关大批医药人!



7月20日,国家人社部发文《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中5项涉及医疗健康服务从业人员。

本文来源:国务院人社部

整理:县域卫生传媒 张园园





《通知》指出,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据梳理发现,其中5项职业资格事关医药类人员!



此《通知》一出台,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健康管理师(证)还有用吗?”“健康管理师是不是要取消了?”


01

人社部:

职业资格退出目录 并非取消职业


对于大家的疑问,在今年1月2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表示:


“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发证的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是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主体的作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服务等工作。”


其称,“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02

报名考生可退回相关费用


《通知》明确,妥善处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要支持其执行培养培训计划,保证政策不断线,帮助学生(学员)毕结业时能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03

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


《通知》强调,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要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鉴定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04

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通知》提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认真总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推动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指导其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劳动者实现技能提升。


05

分批退出时间节点


《通知》强调,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附件: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安排


32:药物制剂工

33:中药炮制工

53:健康管理师、生殖健康咨询

52:助听器验配师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56:保健调理师




//来源:国务院人社部 整理:县域卫生传媒  张园园

//编辑:太白(lzxx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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