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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要为0-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儿童视力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需逐步完善。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6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要求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0~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文件中称,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主要目的是早期发现儿童常见眼病、视力不良及远视储备量不足,及时转诊干预,控制和减少儿童可控性眼病及视力不良的发展,预防近视发生。


“这份文件体现了眼病防控‘抓早抓小’的精神”,教育部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团长,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医学部主任瞿佳表示,其实不只是近视防控,一些先天性遗传性眼病,抓得越早抓得越小越有效果。


以儿童的弱视为例,一般医疗上认为6岁以前,治疗效果比较好。另外就普遍关注的近视防控而言,我们发现很多小朋友进一年级就已经近视了,现在我们也是反复建议幼儿园3~6岁期间不能“小学化”,幼儿园应该“游戏化”,解放孩子的双眼。


“这份规范强调了年龄相关性,因为0~3岁和3~6岁,视力的发育情况、眼睛的检查方法有许多都是与成人不一样的。”瞿佳表示,这也同时要求了儿童眼病筛查治疗专业人员的素质要跟上。


这个规范文件具体由谁执行实施呢?


文件中称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主要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健康指导、转诊服务和登记儿童眼健康档案信息等。


瞿佳建议,政策的落实关键一点在于人才的培养,现在看来儿童眼病筛查治疗的专业人员数量是不足的,并且基本上都在妇幼保健院,真正的眼科专业医生很少。


“如果说没有一定的眼科知识或者没有这方面的培训及专业检查技能,我担心规范落实是有困难的。”瞿佳补充道。


瞿佳说,落实规范同时也要重视对家长的科普教育,比如小孩子出生的时候,一般是300度的远视眼,发育到一定的阶段会达到正视,如果过度近距离用眼导致正视化提前,把远视储备提前都消耗掉了,那么有可能就过早形成了近视,小时候形成了近视,长大以后变成高度近视的风险就大大增加,如果伴有眼底疾病等并发症,则有失明风险。


“就家长来说,也应该尽早补上“儿童视力发育特点”这一课,”瞿佳建议道。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天相(Drscoolest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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