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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重庆发布国内首个加强儿童中医服务措施

导语:2017年5月25日,重庆市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强儿童中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这是国内首个城市发布关于加强儿童中医服务能力建设的独立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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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儿童中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16〕76号),进一步提升全市儿童中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我市公立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全市儿童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普遍设立儿科,提供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尚未设立的要尽快筹建设立。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要督促指导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按照《重庆市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开展中医科建设,配备中医儿科医师,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

    二、用中医药方法积极参与儿童预防保健。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扎实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不断提高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覆盖率。

    三、重视和加强中医儿科人才队伍和专科建设。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重视和加强中医儿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对参加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适当支持。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绩效水平,儿科医务人员收入原则上高于本单位同岗位等级医务人员收入的平均水平。鼓励和支持中医医院加强中医儿科建设,创建国家和市级重点专科。

    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中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开展全科医生儿科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中医医疗服务,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符合基本标准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民营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儿科,鼓励支持民营儿童专科医院设立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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