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文鼓励社会办规模化、连锁化安宁疗护机构,营利性机构可自行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来源:北京市卫健委
每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床位不少于50张; 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不少于1800张;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机构; 构建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综合、连续,衔接紧密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发挥中医药在安宁疗护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 积极探索“互联网+安宁疗护”服务新业态; 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01|总体要求
❑ 1、基本原则
❑ 2、工作目标
02|工作任务
❑ 1、优化安宁疗护服务资源布局
❑ 2、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 3、有序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 4、创新安宁疗护服务模式
❑ 5、规范安宁疗护服务
❑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7、完善价格经济政策
❑ 8、加快信息化建设
03|组织保障
❑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发展合力
❑ 3、广泛宣传,树立新时代生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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